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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证吊销后怎么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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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54306人看过
导读: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醉酒驾驶证吊销后怎么恢复?

人在生活当中难免会犯错误,有些人在喝酒之后,还进行机动车的驾驶,这时候就是醉酒驾驶,而且醉酒驾驶很容易出现事故,如果被交警抓到就会吊销驾照,那么,可能会有不少人问,“醉酒驾驶证吊销后怎么恢复?”,律图小编告诉你。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1、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

2、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

3、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3--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4、酒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5、一年内有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第十二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米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第十五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以上就是关于问题,“醉酒驾驶证吊销后怎么恢复”的一些资料了,因为醉酒驾驶而导致的驾驶执照吊销,十年之内不能再次申请驾驶执照,所以希望各位朋友在喝酒的时候不要开车,以免出现难以控制的事故问题,导致被驾照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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