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以法学理论破解租赁纠纷,律师彰显专业素养

以法学理论破解租赁纠纷,律师彰显专业素养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8 · 195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何小艳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888人 执业18年
律所: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503200811726937
擅长领域:建设工程纠纷
咨询电话:13387735229
代表案例:6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何小艳律师,毕业于甘肃政法大学,200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任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合伙人,在创办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之前,曾在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分教处担任法学教师,此后先后在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广西九宇律师事务所、广西桂宁律师事务所等律所担任专职律师。 二、擅长的业务 1、各种债权债务纠纷; 2、各种类型的合同纠纷; 3、公司法方面的非诉与诉讼业务; 4、基础建设工程及
更多>
导读:在租赁纠纷案件中,法学理论对司法实践至关重要。何小艳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知识,运用法律解释和理论观点,为被告合理抗辩,说服司法机关作出公正判决,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以法学理论破解租赁纠纷,律师彰显专业素养

民商事纠纷案件中,法学理论的正确运用往往能成为解决实务难题的关键。何小艳律师自2008年执业以来,深耕债务、合同等纠纷领域,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成功处理了数百起案件。在这起租赁纠纷案件中,她充分展现了对法学理论的精准运用。

合同效力与履行的理论分析

何小艳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效力和履行的相关理论,对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法院认定2017年4月20日签订的《租赁协议书》合法有效,双方应依约履行。律师以此为基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当原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附属设施被回收、征收,导致被告经营的厂房停产停业并搬迁,此时合同因客观情况无法继续履行。这符合合同履行中的情势变更理论,即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

公平原则的运用

何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强调公平原则的适用。原告因国有土地使用权及附属设施被收回获得了各项补偿款,若再主张2022年4月13日之后的厂房租金,既无法定依据,也显失公平。公平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要求民事主体合理地承担民事责任。律师通过阐述这一原则,说服司法机关在判决时考虑公平因素,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按照实际租赁情况支付租金,并扣除押金,作出了公平合理的判决。

在这起案件中,何小艳律师运用法学理论,从合同效力、履行以及公平原则等维度进行分析,成功为被告争取到合理的判决结果,体现了她深厚的法学素养和出色的实务能力。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