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亲友间的借贷行为十分常见,但很多人往往因碍于情面而忽视了其中的法律风险。就如“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不少人存在“无牟利则不无效”的认知误区。贵州维律(施秉)律师事务所的彭燕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超200余件,在民商领域经验丰富,她通过代理的一起借贷纠纷案件,为大家敲响了风险防范的警钟。
明确法律红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会导致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在这起案件中,原告刘某某应被告刘某豪请求,从支付宝花呗、度小满、微信微粒贷等持牌金融平台借款后转贷给被告,虽未赚取利息差价,但仍符合“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构成要件,合同被认定无效。彭燕律师提醒,金融机构范围广泛,此类平台贷款均属金融机构贷款,并非普通个人资金拆借。
留存关键证据
证据在借贷纠纷中至关重要。本案中,原告提交的聊天记录证明被告主动要求转贷,平台借款截图证明转贷金额与利息,这些成为法院认定事实的关键。彭燕律师强调,若缺乏此类证据,可能面临本金无法举证、利息损失不被认可的风险。所以,在借贷过程中,要注意留存完整的证据,保障自身权益。
理性应对风险
合同无效并不意味着钱要不回来,但利息主张会受限,仅支持实际损失,且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转贷事实和实际损失,维权成本高于合法民间借贷。本案原告虽胜诉,但过程中面临征信受损风险和较高的诉讼成本。彭燕律师建议,亲友间借贷应优先使用自有资金,拒绝转贷请求,坚守合法合规底线,避免因“人情”忽视法律风险,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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