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辩护
陈晓伟自2009年开始执业,主要服务全国刑事案,以北京为主。执业至今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客户涵盖各类涉及刑事问题的主体,工作以刑事诉讼辩护为主。在非法集资百亿元案中,当事人杨XX在20122021年间,先后担任某资产管理公司多个职务,负责招揽集资参与人及管理下属,其所在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亿余元。2021年3月31日被查获归案,审理期间家属代其退缴500万元。陈晓伟接受委托后,先去看守所会见杨XX了解情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阅卷掌握全案事实。开庭前提出杨XX有自首、立功情节,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退赔,建议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认为杨XX不构成自首和立功,但因其从犯、坦白、认罪认罚、退赔等情节,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二十万元。
虚假外汇集资案
20182020年,王X、行XX等人以某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义,虚假宣传有专业操盘手可提供外汇交易技术服务,非法吸收集资参与人资金折合人民币25亿余元,致10200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11.55亿余元。行XX作为公司CEO,负责总体业务运营等多项重要事务。陈晓伟接受委托后,会见行XX,重点了解其业务是否有实际经营,以区分罪名。检察院阶段阅卷后,认为证据对行XX不利,提出行XX系从犯,有坦白、愿退赃退赔等从宽情节,建议从轻、减轻处罚。法院经审理认为行XX等人构成集资诈骗罪,行XX系主犯,虽有坦白情节,但因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危害严重,不予从轻处罚,判处无期徒刑。
寻衅滋事不起诉
2023年7月3日晚,张X酒后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门口持钥匙划伤多辆车,损失价值九千余元,后赔偿受害人全部损失并获谅解,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陈晓伟接到委托后,及时会见张X,在公安机关提起批准逮捕前完成赔偿。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与检察官充分沟通,使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阅卷并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从主观恶性低、未严重破坏公共秩序、财产损失已挽回等方面阐述。最终检察院对张X做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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