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实务里,民间借贷纠纷常因证据问题陷入事实认定困境,本案便是如此。贵州公心和律师事务所的汪育倩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承办超300件案件,在民商事领域经验丰富,此次她凭借专业能力为当事人解决难题。
证据梳理与链条构建
接受委托后,汪育倩律师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情。她仔细核查《借据》原件、银行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关键证据。她逐笔核对C女士及G女士的转账记录,发现与《借据》记载的借款金额完全吻合。同时,认真听取证人F先生的证言,将其证言与转账记录、借据相结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有力证明了借贷关系成立及出借义务已履行。
答辩准备与法律适用
面对上诉人提出的各项上诉理由,汪育倩律师进行了充分的答辩准备。对于诉讼时效抗辩,她深入研究案件细节,发现上诉人时任法定代表人E先生曾于2016年12月在《借据》复印件上签署还款承诺,依据法律规定,这一职务行为视为上诉人同意继续履行债务,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对于债务人主体及公章真实性问题,她指出上诉人在一审申请公章鉴定后又主动撤回,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结合相关证据足以认定上诉人为实际债务人。在利息约定方面,她结合交易习惯和实际支付情况,主张约定为月利率2%。
庭审反驳与胜诉结果
二审庭审中,汪育倩律师围绕争议焦点,条理清晰地发表答辩意见。她逐一出示关键证据,针对上诉人的各项上诉理由进行有力反驳,充分阐述案件事实及法律依据。最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采纳了她的答辩意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障了A先生、B女士的合法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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