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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案:从保险公司拒赔到胜诉获赔的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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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092人看过
导读:工程建设公司挖机受损索赔,保险公司以各种理由拒赔,一审局面不利。经黄蓉律师努力,二审成功逆转,为委托人争取到五万余元及九千余元连带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案:从保险公司拒赔到胜诉获赔的逆转

工程建设公司的挖机在工地被撞受损,索赔十余万元。然而被告保险公司以原告单方维修无评估依据、驾驶室更换非必要、停运损失属间接损失等理由拒赔。此时,黄蓉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介入此案。黄蓉律师2018年开始执业,现任职于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累计承办案件逾千件,在民商事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

证据收集与固定

黄蓉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维修记录、维修发票、机械设备租赁合同、挖机工况图等证据。通过这些证据,固定了原告因事故产生的各项损失及挖机经营性使用的事实,为后续主张维修费、停运损失提供了充分的事实依据。

抗辩与主张获认可

针对保险公司“驾驶室更换非必要”的抗辩,黄蓉律师配合法院至维修单位实地查勘,申请维修单位负责人及专业工程师出具意见,成功证明更换驾驶室是保障安全的必要行为,反驳了保险公司的意见,使法院认可了原告的维修费用。在停运损失方面,黄蓉律师依据法律规定主张赔偿,结合挖机工况图和市场租赁行情举证,说服法院认定该损失合法,判令实际侵权人与车辆挂靠公司连带赔偿。

精准锁定责任主体

黄蓉律师明确案涉车辆的投保情况、挂靠关系及事故责任主体,依法主张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挂靠人与实际侵权人对保险免赔部分承担连带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被告C赔偿原告维修费、运费等五万余元,被告A与被告B连带赔偿停运损失九千余元,成功为委托人争取到合理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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