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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材料款成“空头支票”,律师深挖股东连带责任成功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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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783人看过
导读:XXX公司为XX集团供应材料,获30万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遭出票人XXX公司拒付。邹鹏鹏律师介入,深挖发现XXX公司为一人公司,将其股东XX公司列为被告。法院判XX集团、XXX公司连带支付款项及利息,XX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30万材料款成“空头支票”,律师深挖股东连带责任成功追索

2023年1月18日,XXX公司财务人员焦急地盯着电脑屏幕,汇票到期提示付款却被拒,30万元资金缺口让公司陷入困境。此前,公司长期为XX集团供应建筑材料,本以为拿到的商业承兑汇票能顺利兑现,没想到却成了“空头支票”。

汇票拒付,企业陷入困境

XXX公司长期为XX集团供应工地建筑材料,2022年8月31日,XX集团为支付货款,背书转让两张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总金额30万元。出票人与承兑人均为XXX公司,到期日为2023年1月18日。然而,到期提示付款时却遭到拒付。XXX公司多次沟通,XXX公司以房地产行业不景气、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拒绝付款。

律师介入,深挖关键线索

邹鹏鹏律师接受XXX公司委托后,对涉案主体背景进行深度调查。发现出票人XXX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唯一股东为XX公司。邹律师制定诉讼策略,不仅起诉XX集团和XXX公司,还将XX公司列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胜诉判决,挽回企业损失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XXX公司持有背书连续的商业承兑汇票,依法享有票据权利。XXX公司作为出票人和承兑人,应支付票据款项及利息;XX集团作为背书人,承担连带责任。因XX公司未能证明与XXX公司财产独立,根据《公司法》规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XX集团、XXX公司连带支付XXX公司票据款30万元及相应利息,XX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邹律师凭借专业素养和敏锐洞察力,为企业挽回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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