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旅经历奠基
杨向东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接受过系统专业的法学教育,为其法律执业奠定了坚实理论基础。他曾服役于某部,部队严格的军事训练和纪律约束,培养了他坚韧不拔的意志、高度的责任感和出色的团队协作精神。这些品质为他后续的法律职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使其在面对复杂法律事务时,能保持冷静和专注,高效解决问题。
律所重要角色
如今,杨向东担任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行政与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同时也是该所的合伙人律师。在律所中,他凭借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行政与医疗法律专业领域发挥着重要的领导和指导作用。他全身心投入法律事务处理,无论是诉讼还是非诉法律纠纷,都能凭借精湛业务能力和敬业态度,为客户提供有效解决方案,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丰富顾问经验
杨向东目前担任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西安市红会医院、西安市儿童医院等众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在与这些单位合作中,他深入了解各单位业务特点和法律需求,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从日常合同审查、合规咨询,到重大决策的法律风险评估,他都细致入微、严谨负责,帮助单位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法律风险。此外,他在20202023年期间担任空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法律顾问,为医院日常运营、医疗纠纷处理等提供有力法律支持。
多元社会职责
杨向东还是西安市第三医院临床伦理委员会委员、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伦理委员会委员。在此岗位上,他积极参与医院临床伦理问题讨论和决策,运用法律专业知识确保医院临床研究和医疗实践符合伦理道德和法律法规要求,促进医疗行业健康规范发展。同时,他是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凭借出色沟通协调能力和丰富法律经验,积极参与法院调解工作,化解大量矛盾纠纷,减轻法院审判压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并且,他担任西安市第三医院工会劳动监督员,关注医院员工劳动权益保障,监督医院劳动规章制度执行,保障员工和医院和谐劳动关系。
承办案件概况
执业至今,杨向东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侵权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余件,尤为专精于医疗损害案件,占比约50%。同时,在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此外,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领域,他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案件达20件,主要集中在行政复议,占比约60%,并熟悉公司金融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典型案件剖析
以“医疗纠纷引发的行政处罚争议”案件为例。2022年5月,患者李XX在某村卫生室接受诊疗过程中经抢救无效死亡,引发医患纠纷。患者家属认为卫生室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11月两次向所在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交《行政履职申请书》,要求对卫生室相关行为依法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2023年12月,卫健委作出答复,仅对“未按规范填写病历资料”的行为作出警告及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家属认为处罚未全面涵盖涉事违法行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2024年2月,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认定卫生室在患者死亡后封存现场实物时未通知家属到场,原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予以撤销,并责令卫健委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然而,卫健委在重新调查后,于2024年4月再次作出内容与前次被撤销处罚决定完全一致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家属再次委托杨向东所在律师团队代理申请行政复议。
专业代理策略
接受委托后,杨向东团队未局限于处罚幅度或单项违法事实的争议,而是从依法行政与全面履职的维度,制定清晰代理策略。首先,紧扣复议撤销理由,阐明违法行为的连续性,指出首次行政复议决定已明确认定卫生室存在“未按规定封存、保管、启封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的违法嫌疑,卫健委在重新调查过程中负有核查并处理该嫌疑行为的法定义务,不得自行回避或不予认定。其次,体系化梳理法律依据,论证“未履行告知义务”属独立违法行为,分析《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相关条款之间的逻辑关系,指出“书写病历”与“告知封存规定并共同实施封存”属医疗机构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应分别履行的法定义务,卫健委在第二次处罚中仅处理前者而未对后者予以认定,属“选择性执法”,未能全面贯彻该条例对医疗纠纷全过程规范的立法宗旨。最后,运用行政机关自认证据,固定关键案件事实,为案件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支持。通过这一系列专业策略,展现了杨向东律师在行政复议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