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底,张女士满心欢喜前往某城市探望创业的丈夫王先生,却意外在住处发现女性用品。经追问,王先生承认与李女士长期非法同居。张女士随后发现王先生向李女士转账多笔大额款项,而李女士拒绝返还,张女士愤而委托律师维权。
证据梳理与核实
接受委托后,汪育倩律师迅速行动。她先协助张女士明确维权思路,收集结婚证、转账记录、致歉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在核对转账金额时,发现存在部分重复计算及错算,律师依据原始支付凭证精准锁定王先生向李女士的实际转账总额,同时核实了李女士的反向转账金额,为后续庭审打下坚实基础。
庭审辩论与推进
结合案件事实,汪育倩律师确定以《民法典》相关规定为核心法律依据。庭审中,被告李女士提出转账用于共同生活消费等抗辩。汪律师一一反驳,指出王先生的行为属无权处分,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且李女士无证据证明款项用于共同消费。第三人王先生未到庭,汪律师积极与法院沟通,提交完整证据链,并对被告证据进行质证。
案件圆满结局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汪育倩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赠与行为无效,李女士返还张女士夫妻共同财产242894.17元,并承担部分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若李女士未按期履行,将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不仅为张女士追回财产,也维护了婚姻家庭的稳定和法律的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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