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的一天,沈阳市xx区的一处诈骗窝点内,电话铃声此起彼伏,谭X、秦X等几人正有条不紊地进行着电信诈骗活动,他们冒充S国检察官,用恐吓、诱骗的手段让被害人一步步陷入陷阱。然而,他们的罪行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诈骗团伙落网
20xx年4月至6月期间,秦X、刘X、杨X、宋X、柳X先后加入孙某在沈阳市xx区设立的窝点,与谭X组成电信诈骗团伙。他们分工明确,“一线人员”冒充S国检察机关执法人员拨打被害人电话恐吓,“二线人员”冒充检察官上司骗取信任,诱使被害人登陆钓鱼网站暴露账户信息,进而骗取钱财。该团伙以“啊XX组”为分组代号向S国被害人拨打诈骗电话累计达9000余次。之后,警方将谭X等6人悉数抓获,沈阳市xx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他们犯诈骗罪。
律师积极辩护
谭X的辩护人曹亮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经验丰富。他为谭X提出了多项辩护意见,认为谭X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且犯罪未遂,还有立功表现,同时自愿认罪应酌情从轻处罚。曹亮律师凭借自己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为谭X争取最有利的判决。
法院公正判决
经法院审理查明,谭X等6人伙同他人实施诈骗,构成诈骗罪。本案六名被告人系共同犯罪,均系犯罪未遂,予以减轻处罚。谭X等5人系主犯但作用相对较小,且均能如实供述罪行,予以从轻处罚。法院最终采纳了曹亮律师关于谭X辩护意见中合理的部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各被告人作出判决,谭X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等。一审宣判后,各被告人服从判决均未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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