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案件中,案外人甄某某、郝XX虽与被执行人潘XX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支付房款并装修入住,但因政策规定未过户,而此时房屋又因潘XX的诈骗罪被法院强制执行查封,这使得案件陷入了复杂的困局,各方权益似乎陷入了一个难解的“死结”。
梳理证据链
杜海亮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全面梳理案件证据链。他收集了转让协议、银行转账凭证、微信转账记录、收条、物业费缴纳证明等一系列材料。这些材料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体系,有力地佐证了案外人在房屋查封前已签订合法有效合同、合法占有房屋的事实。通过对证据的精心整理,为后续的诉讼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精准援引法条
庭审中,杜海亮律师抓住关键,重点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他指出案外人已按约支付大部分房款且主动交付尾款,未办理过户是因为政策限制,并非案外人自身过错。这一精准的法条援引,切中了案件的要害,让法院能够清晰地看到案外人的权利应当得到保护。
最终,法院采纳了杜海亮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案外人权利足以排除执行,支持其异议请求。这起案件的成功解决,不仅维护了善意买受人的合法权益,也为同类政策性住房的执行异议案件提供了宝贵的裁判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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