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的一起共有房产确权案中,上诉人满心期待通过法律途径确认自己对房屋的产权份额,然而一审法院却以“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私下协议不能对抗登记”为由,驳回了上诉人确认房屋50%产权份额及分割补偿的诉求。这一判决让上诉人陷入绝望,此时,曾惠媛律师接受委托,决心为当事人扭转乾坤。
一审困局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是同胞姐弟,涉案房屋是父母离婚时赠与的。双方协商将房屋过户至被上诉人名下,并于2023年6月签订《协议书》,明确约定房屋由双方各占50%产权。但因款项纠纷产生争议后,上诉人诉请确认产权份额并要求折价补偿,却遭遇一审败诉。一审法院混淆物权登记与合同效力,使得上诉人的诉求被全盘否定。
二审策略
曾惠媛律师紧扣一审法律适用错误这一核心,制定了三层靶向抗辩策略。首先,她厘清物权与合同效力边界,依据《民法典》第215条,主张双方《协议书》系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其次,驳斥赠与撤销抗辩,指出父母赠与已完成财产权利转移,对方以“撤销赠与”否定产权份额毫无依据。最后,夯实产权依据,结合双方微信聊天记录、《协议书》签字确认文件及被上诉人的陈述,形成完整证据链。
逆转胜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全面采纳了曾惠媛律师的代理意见。最终判决撤销一审全部判决,支持上诉人确认产权份额的核心诉求。这一结果成功为当事人确认了核心房产50%产权份额,彻底扭转了一审败诉的局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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