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资质与多元身份
王泽明律师毕业于九江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自2019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60xxxxxxxxx7478,现任职于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是该所的合伙人律师。他身兼多职,不仅是九江市中治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九江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九江市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还担任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外聘讲师、九江学院校友会法律分会副会长。丰富的身份体现了他在法律行业的多面发展与深厚积累。
二、深耕领域与丰富经验
王泽明律师深耕于合同纠纷、公司经营纠纷领域,自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逾200件,其中成功代理合同纠纷、公司经营纠纷相关案件100余件,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70%。同时,他在交通事故、债权债务等常见民商事领域也有丰富实践经验。他曾为上海XX阀公司、江西X纺织公司等多家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以及九江市X区人民政府、九江X局等政府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还参与了内蒙古乌海市X投资公司等复杂的兼并收购项目,展现出处理综合性商业事务的卓越能力。
三、典型案例:实际施工人追索工程款纠纷
本案是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告陈XX作为实际施工人,与龚X、付X组成合伙体承接九江某广场部分绿化工程。工程完工后,合伙内部结算有争议,经另案判决确认陈XX在合伙体中占26%份额。龚X通过诉讼确认A公司欠付案涉项目工程款总额为4,044,491.71元,并获对应29%份额工程款。陈XX遂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支付其26%份额即1,051,567.84元。
王泽明律师接受第三人B公司委托参与诉讼。庭审中,A公司辩称原告无权突破合同相对性向其主张工程款,且对欠付金额有异议。王律师代表B公司提出核心代理意见,指出本案争议焦点是A公司是否应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与B公司无直接关联,B公司不应承担付款责任。
最终,九江市XX区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判令A公司向陈XX支付工程款1,051,567.84元,且判决未涉及第三人B公司的付款责任。
四、客户认可与社会担当
王泽明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细致的办案风格以及“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赢得了客户的广泛信任与赞誉。他作为民革党员,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公共法律服务,兼任调解员和外聘讲师,致力于纠纷化解与法律人才培养,体现了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是客户值得信赖的法律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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