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刑事辩护,积累深厚经验
自2012年开始执业,樊梦怡律师就投身于法律事业,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及婚姻家庭相关案件就有400余件,这为她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她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全心全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领域不断探索前行。
毒品案件辩护,展现专业素养
在廖XX、王XX、刘XX、冷XX、杨X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案中,樊梦怡律师作为被告人杨X的辩护人,充分展现了她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素养。2014年3月2日晚,冷XX、杨X在汉庭酒店商议出资7000元向廖XX购买55克冰毒。次日凌晨,杨X在王XX陪同下付款,廖XX交付了一包重35克的冰毒,后因数量和质量问题,王XX两次用冰糖冒充冰毒掺入毒品中。
在法庭上,樊梦怡律师提出了两大辩护观点。一是从犯认定,她根据被告人冷XX的供述,指出毒品是其主动提出购买,再与杨X商量,且杨X供述毒资是与冷XX一人一半,认为杨X在非法持有毒品的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当认定为从犯。二是认罪态度方面,她认为被告人杨X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请求法庭予以考虑。
判决结果,有采纳也有遗憾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于樊梦怡律师的辩护意见有采纳也有未采纳之处。在主从犯认定上,法院认为虽然两人在出资、付款等环节作用不同,但非法持有是一种客观持有行为,不宜划分主从犯,因此未采纳樊梦怡律师关于“杨X系从犯”的辩护意见。不过,法院采纳了“被告人杨X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的情节,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最终,被告人杨X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此次案件虽然结果并非完全如樊梦怡律师所期望,但她在整个辩护过程中,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对案件的深入分析,为被告人杨X争取到了一定的从轻处罚机会。这也体现了她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坚持和努力,始终致力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深耕刑事辩护细分领域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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