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官司的时候,有时候会出现原告申请了财产保全,可到了后面又突然撤诉的情况。财产保全嘛,就是为了防止被告转移财产,保证将来判决能顺利执行,法院对被告的财产采取的一些限制措施,像查封、扣押、冻结啥的。那原告都撤诉了,之前做的财产保全该咋办呢?这可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咱就来详细说说。
一、财产保全因撤诉而解除的法律依据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原告申请撤诉,法院准许之后,之前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是要解除的。因为财产保全是为了诉讼进行的保障措施,现在诉讼都不继续了,那这个保障措施自然也没必要存在了。比如说张三起诉李四,申请保全了李四的一套房子,后面张三撤诉,法院同意撤诉裁定一出来,对这套房子的保全就失去了继续存在的基础。
二、提出解除财产保全申请
原告撤诉后,如果想解除财产保全,一般要由原告向法院提出解除申请。这申请得以书面形式来,在申请里要说清楚为啥要解除,比如是因为已经撤诉了。得提交和财产保全申请类似的材料,像是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等。例如王二起诉赵三,申请对赵三银行账户冻结,撤诉后王二要写个解除冻结申请,附上自己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递给法院。
三、法院审查与作出裁定
法院收到解除财产保全的申请后,会进行审查。主要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撤诉是否已经被法院准许等。如果审查没啥问题,法院一般会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解除保全的裁定。当然要是法院在审查中发现有其他问题,像是存在虚假撤诉啥的情况,可能就不会轻易解除,还会进一步调查核实。
四、执行解除措施
法院作出解除裁定后,就会通知负责执行保全措施的相关机构来执行解除操作。要是之前保全的是银行存款,法院会通知银行解除冻结;要是保全的是房产,会通知房产管理部门解除查封等。这段时间一般也不会太长,不过要是遇到一些特殊情况,像涉及多个保全对象或者相关机构工作流程比较复杂,可能会稍微慢一点。
原告撤诉后妥善处置财产保全是个很重要的事,可实际操作中也可能会碰到各种意想不到的状况。比如解除申请提交后,相关机构执行不及时,或者被告对解除保全有异议等。要是遇到这些麻烦事儿,自己又不知道该咋处理,这时候就可以到律图网咨询专业律师。律图网的律师都有正规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打包票,也不做虚假承诺,在处理法律事务方面经验很丰富。他们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恰当的建议和解决方案,让你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的时候更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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