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驾警察移交检察院是否会判刑
醉驾警察移交检察院后,存在被判刑的可能性。在我国,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警察将案件移交检察院,意味着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依据具体案情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若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大概率会依法作出有罪判决。根据法律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但如果存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等情形,检察院也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这种情况下就不会被判刑。所以,醉驾被警察移交检察院后,是否判刑要结合具体案件判断。
二、醉驾移交检察院后不起诉的法律条件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醉驾移交检察院后不起诉分法定、酌定和证据不足不起诉。
法定不起诉适用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酌定不起诉指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如醉驾情节轻微,未发生事故,驾驶距离短等。
证据不足不起诉是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三、醉驾移交检察院不起诉需符合哪些法律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醉驾移交检察院不起诉有以下情形:
法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具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情形,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比如醉驾情节轻微,血液酒精含量较低、未发生事故、有自首等情节。
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当探讨醉驾警察移交检察院是否会判刑这一问题时,还存在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比如即便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量刑也会因情节而异,若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可能会从轻处罚。另外,判刑后是否会有案底以及案底对个人未来生活,像就业、子女报考某些特殊岗位等方面的影响也值得关注。如果你对醉驾移交检察院后的量刑标准、案底影响等问题还有疑问,或者想深入了解相关法律细节,不要错过解决困惑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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