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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代理:律师为企业减损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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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5 · 1563人看过
导读:河南达兴律师事务所鲁世超自2022年执业以来,承办超100件案件,深耕建设工程领域,成功办理70余件相关案件。在某建工纠纷中,他通过再审途径,为企业减损一千余万元,展现出在建设工程纠纷代理方面的深厚实力。

深耕建设工程领域

鲁世超律师自2022年开始在河南达兴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他深耕于建设工程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70余件,其中房产案件占比约50%,同时在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此外,在人身损害领域,尤其是交通事故相关案件处理上也具备突出专业能力。

复杂建工纠纷挑战

本案是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实际施工人李XX主张被告支付工程款保证金及停工损失。一审判决部分支持了李XX的诉讼请求,XX公司、XX公司等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部分原判但对工程款数额进行了部分调整,XX公司、XX公司仍不服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申请再审并获得提审。再审申请人提出复工后的工程款应据实结算、已支付的材料款应从欠付工程款中扣除、判决承担80万元停工损失缺乏依据等诉求。

律师工作显成效

本案经过省高院的两次再审。第一次判决委托人需支付停工损失1000万元,在重审一审阶段,鲁世超律师通过辩论和代理意见,成功将原判令委托人承担的停工损失1000万元改判为80万元。对于三百多万元的已付材料款,重审一审、重审二审均未予认定。鲁世超律师代理该案进入省高院提审程序,在提审过程中,依法将三百余万元的已付材料款予以抵扣。

减损维权成果显著

最终,再审判决撤销二审判决中关于工程款数额的判项,维持部分判项,改判XX公司、XX公司支付李XX工程款25,174,436.48元及相应利息,驳回李XX的其他诉讼请求。该案最终为委托人减损920万元停工损失和300余万元的已付材料款,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鲁世超律师在面对复杂的工程纠纷时,从繁琐的证据中挑选有利证据,说服法院依法判决,通过再审途径为企业挽回了巨大损失,展现出在建设工程纠纷代理专业领域的深厚功底和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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