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理商抢注了我们的商标怎么办
当代理商抢注你方商标,可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在商标初审公告期(3个月)内,依据《商标法》,你方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需收集能证明你方在先使用该商标、有一定影响力等证据,如销售合同、广告宣传材料等,表明代理商抢注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若商标已注册,自注册之日起5年内,你方可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同样要准备充分的证据证明你方对该商标享有在先权利,代理商存在恶意抢注情形。
此外,你方还能通过与代理商协商沟通,要求其停止抢注行为,返还商标。若协商不成,可考虑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究其侵权责任,要求赔偿损失。
二、代理商抢注商标,法律上如何维权
代理商抢注商标,被抢注方可按以下方式维权:在商标初审公告期(3个月)内,可依据《商标法》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需证明代理商存在恶意抢注行为,如双方存在代理关系、商标为自己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等。若商标已注册,自注册之日起5年内,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时间限制。同时,可收集自身使用商标的证据,如合同、广告、产品包装等,以证明在先使用及商标影响力。若因代理商抢注遭受损失,还可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其赔偿。
三、代理商抢注商标,法律诉讼胜算几何
代理商抢注商标诉讼胜算受多因素影响。若能证明符合《商标法》第15条规定情形,胜算较大。该条规定,未经授权,代理人或代表人以自己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被代表人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同一种或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合同、业务往来关系等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
若有证据证明代理商恶意抢注,如双方有代理关系、已使用商标等,且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提出异议,或在商标注册后五年内请求宣告无效,法律会支持维权。反之,若证据不足,胜算则降低。
当面临代理商抢注了我们的商标的问题,除了聚焦于当前的抢注情形,还有相关后续事宜值得关注。比如商标抢注成功后,我们若想拿回商标,法律程序该如何推进。而且,若因商标被抢注给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我们能否要求代理商进行赔偿。这些情况在法律实践中都较为复杂。若你正为代理商抢注商标的问题及后续应对发愁,或者对商标夺回流程、损失赔偿等有疑问,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给你详尽解答和有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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