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时哪一方来支付诉讼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及民事诉讼司法实践,诉讼费负担规则如下:
1.核心原则:败诉方负担
胜诉方预先交纳的诉讼费,法院通常判令败诉方全额支付(含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等)。
2.比例分担
双方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依各自责任大小确定分担比例。
3.调解或撤诉情形
调解结案:由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法院裁定。
原告撤诉:减半交纳诉讼费,由原告自行承担;驳回起诉的,诉讼费亦由原告负担。
4.特殊案件
离婚案件: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负担主体;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等案件:裁判文书直接确定由义务人负担。
5.例外:胜诉方自愿承担
若胜诉方明确表示自愿承担诉讼费,法院可予准许。
以上规则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适用,具体以生效裁判文书或调解协议为准。
二、民事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的条件有什么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民事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的条件及区别如下:
一、时效中止的条件(《民法典》第194条)
1.时间要件: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
2.法定障碍:
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等);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定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丧失能力/代理权;
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
权利人被义务人控制(如拘禁)无法主张权利;
其他导致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客观障碍。
效果:障碍消除后,时效继续计算6个月。
二、时效中断的条件(《民法典》第195条)
1.法定事由: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如发函、催收);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如承诺还款、分期履行);
权利人提起诉讼/申请仲裁;
其他等效行为(如申请支付令、诉前保全、强制执行等);
效果:时效从中断/程序终结时起重新计算(普通时效重新算3年)。
核心区别
中止是客观障碍导致不能行使权利(暂停计算),中断是权利人积极行权或义务人同意履行(重新计算)。两者均需符合法定要件,实践中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适用。
(注:以上基于《民法典》总则编时效规则,特殊时效(如3年普通时效、4年国际货物买卖时效等)适用相同中止/中断规则。)
三、民事诉讼时侵权责任应如何去认定
民事诉讼中侵权责任认定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要求侵权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且行为与损害结果间存在因果关系。比如,甲故意损坏乙的财物,甲存在过错,其行为导致乙财物受损,甲应担责。
无过错责任原则不考虑侵权人有无过错,只要其行为造成损害,就要担责。像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即便作业方无过错,也需承担侵权责任。
公平责任原则适用于双方都无过错,但损害已发生的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例如,甲、乙在正常打篮球时,乙意外受伤,双方均无过错,可按公平原则分担损失。
判断侵权责任,需结合具体案情,依据证据确定适用原则及责任承担。
当探讨民事诉讼时哪一方来支付诉讼费的问题,除了常规答案,还有些拓展情况需要了解。一般情况下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但在部分案件中,若双方都有责任,会根据具体责任大小分担费用。调解结案的案件,诉讼费由双方协商负担。部分撤诉的案件,诉讼费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要是你正面临民事诉讼,对诉讼费分担情况仍有疑惑,比如财产类和非财产类案件的不同分担方式,又该如何确定?莫要焦急。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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