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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特殊管辖权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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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9 · 1230人看过
导读:民事诉讼特殊管辖权规定多样。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保险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票据纠纷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运输合同纠纷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交通事故等纠纷也有相应管辖规定,海难救助、共同海损纠纷也明确了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特殊管辖权有哪些规定

一、民事诉讼特殊管辖权有哪些规定

民事诉讼特殊管辖权规定如下: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保险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票据纠纷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运输合同纠纷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纠纷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由事故发生地或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船舶碰撞等海损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海难救助费用纠纷由救助地或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法院管辖;共同海损纠纷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航程终止地法院管辖。

二、民事诉讼特殊管辖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特殊管辖是指以诉讼标的所在地、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确定的管辖。主要包括: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等。

三、民事诉讼特殊地域管辖有哪些

民事诉讼特殊地域管辖规则如下: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保险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若保险标的物为运输工具或运输中的货物,还可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法院管辖;票据纠纷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运输合同纠纷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纠纷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其中侵权行为地包括行为实施地与结果发生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由事故发生地、车辆或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当我们了解了民事诉讼特殊管辖权有哪些规定后,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特殊管辖权确定后,当事人若对管辖权有异议该如何处理。通常当事人可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另外,特殊管辖权与一般地域管辖冲突时如何协调适用也是关键。若你在实际遇到民事诉讼案件时,对管辖权的确定、异议处理等方面存在疑惑,别让难题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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