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人身侵权 > 赔偿义务机关进行赔偿的流程有什么

赔偿义务机关进行赔偿的流程有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8 · 1483人看过
导读:赔偿义务机关进行赔偿一般流程如下:首先,赔偿请求人向其递交申请书,写明相关信息;接着,赔偿义务机关收到申请后审查,符合条件则受理;然后进行审理,调查核实并收集证据;自收到申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决定,制作相应文书或说明理由;最后在规定期限内执行赔偿决定。若请求人不服,可申请复议或起诉。
赔偿义务机关进行赔偿的流程有什么

一、赔偿义务机关进行赔偿的流程有什么

赔偿义务机关进行赔偿,一般按以下流程: 1.申请: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申请书,写明受害人信息、具体赔偿要求、事实和理由等。 2.受理:赔偿义务机关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审理: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申请进行调查核实,收集证据,查明事实。 4.决定: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决定赔偿的,制作赔偿决定书;决定不予赔偿的,书面通知请求人并说明理由。 5.执行: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执行赔偿决定,支付赔偿金、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等。 若请求人对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

二、赔偿义务机关指的到底是哪一个

赔偿义务机关需根据不同情形确定: 行政赔偿:实施侵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若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职权侵权,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侵权,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赔偿义务机关;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刑事赔偿: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三、赔偿义务机关存在哪些方面的行为

赔偿义务机关在国家赔偿制度中,可能存在多种引发赔偿责任的行为。在行政赔偿方面,其违法拘留、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等行为。 在刑事赔偿方面,错误拘留、错误逮捕、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等。

当我们了解赔偿义务机关进行赔偿的流程有什么时,还需知晓一些相关衍生问题。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标准是重要方面,赔偿可能以金钱形式为主,也包括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等,计算标准会依据不同情况而定。此外,若对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不服该如何处理也值得关注,当事人可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你对赔偿流程中的具体环节、赔偿方式及不服决定的应对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