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责任书未出,提前调解行不行
事故责任书未作出时,当事人可以提前调解。调解的核心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就事故损害赔偿等事宜协商一致并达成协议。但需注意,提前调解因责任划分尚未明确,可能存在一定风险。例如,一方可能在责任未明时作出超出其实际责任范围的赔偿承诺,若后续事故责任书确定的责任与协商时的预期存在较大差异,可能引发争议。不过,若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系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该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效力,当事人应依约履行。实践中,可通过交警部门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或双方自行协商等方式开展调解。建议当事人在提前调解时,明确协议是否以最终责任认定书为依据进行调整,或在协议中注明责任划分暂未明确的情况,以减少后续纠纷。
二、事故责任书最长的出具期限是多久
事故责任书一般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
若案件特别复杂,存在重新检验、鉴定等情况,时间会相应延长。此外,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接到书面申请后10日内制作。
三、事故责任书出来之后能不能改
事故责任书出来后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复核的,但不是直接更改。
根据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二)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
经审查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当探讨事故责任书未出,提前调解行不行时,其实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提前调解达成的协议效力如何,若之后事故责任书认定的责任与调解协议有差异,该如何处理。另外,提前调解可能会因为责任不明晰,导致一方权益受损。如果提前调解后,发现某些损失当时未考虑到,后续能否再要求赔偿也是个问题。要是你对事故责任书未出时提前调解的效力、后续处理等存在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别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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