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需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提起撤销之诉的主体必须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对原诉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虽无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2.程序条件: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即第三人不知道或不应知道诉讼发生,或因客观障碍无法参加。
3.实体条件: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
4.时间条件: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
5.管辖法院: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
二、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时间限制是多久
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第三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撤销之诉。该六个月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此时间限制旨在维护司法秩序的稳定性和裁判的既判力。若第三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起撤销之诉,其权利主张可能得不到法院支持。需注意,这里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需有相应证据证明。比如有新的证据表明第三人在该时间节点知晓权益受损等情况。准确把握时间限制,对第三人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三、第三人提起撤销权之诉需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三人提起撤销权之诉需符合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提起诉讼的须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独三对原诉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无独三虽无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2.程序条件: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如不知道诉讼的发生、被他人阻碍无法参加等。
3.实体条件: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
4.时间条件: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
5.管辖法院: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
当探讨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需满足什么条件时,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的时间限制,通常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另外,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管辖法院,一般是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出。若你在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过程中,对时间要求、管辖法院确定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对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需满足什么条件还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不要错过解决疑惑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