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背景与执业领域
杨龙律师是广东行诚(吴川)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本科及研究生均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2017年开始执业。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在刑事案件、建设工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百余件,在婚姻家庭领域也具备处理能力,熟悉继承等关联案件。此外,他还担任广东省律师辩论团团员、第八届湛江市律师协会监事等职务。
二、走私普通货物罪案简介
当事人叶某某,户籍及居住地均为广东省茂名市某区。海关缉私局认定她与他人勾结,将从印度尼西亚购买的货物,采取假冒边民互市贸易的方式,在广西中越边境某口岸边民互市贸易区走私入境,涉嫌偷逃应缴税款合计250万元左右,遂以叶某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三、辩护前期工作
接受委托后,杨龙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案件。他多次前往羁押场所会见叶某某,详细了解案件事实细节,倾听其辩解与诉求,安抚她的情绪,并向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及诉讼权利。为全面掌握证据情况,杨龙律师仔细查阅了本案全部案卷材料,包括书证、物证、讯问笔录等,对案件证据链进行逐一梳理和严谨分析。
四、关键问题研究
针对侦查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杨龙律师重点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展开研究。他发现现有证据存在不足以充分证明叶某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的关键问题。这为后续的辩护工作找到了重要突破口。
五、审查起诉期的努力
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间,面对本院两次退回海关缉私局补充侦查的程序,杨龙律师持续跟进案件进展。他积极与办案机关保持沟通,及时提交书面辩护意见,明确指出侦查机关认定叶某某涉嫌犯罪的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的法定条件,并从法律适用和证据标准等方面充分阐述辩护观点,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六、案件最终结果
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并在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采纳了杨龙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海关缉私局认定叶某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的证据仍不充分,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叶某某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杨龙律师在该案件中的专业表现,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丰富经验和扎实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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