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优异
俞雯律师拥有出色的教育履历。她本科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之后,又在南京大学深造,取得国际法硕士学位,并且是南京大学的优秀毕业生。她还拥有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江苏省司法厅、悉尼大学、台X政治大学等多地工作、实习、交流的经验,这为她积累了深厚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认知,为其后续的律师执业生涯奠定了坚实基础。
擅长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是俞雯律师的专长领域。执业至今,她深耕于此,累计成功办理房产纠纷相关案件100余件,其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50%。在2024年10月23日立案的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原告徐XX、王某某与被告胡某X、谭X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俞雯作为被告胡某X、谭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此案经过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胡某X、谭XX于房屋解除查封后三日内配合原告办理过户手续;原告于办理过户当天向被告支付增加的购房款16万元;若被告不配合过户,原告有权申请强制执行,且被告需支付违约金40万元;双方就本案纠纷再无其他争议。最终,成功调解了房屋买卖“查封过户”的僵局,让被告免于高额索赔并促成了和解。
还有原告张某某与被告南京XX公司、XX公司、第三人江苏XX公司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主张被告交付商铺、协助办理产权登记并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被告则辩称原告未支付全部购房款、XX公司涉嫌犯罪,并主张疫情影响导致延期交付不应担责。俞雯律师作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此案。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南京XX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交付商铺,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法院认为XX公司在售楼处以自己名义销售商铺,其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对南京XX公司具有约束力,原告已支付全部购房款,被告应履行交付与协助办证义务,因疫情影响施工进度,且原告在付款过程中存在不当之处,不支持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请求。
涉足多类纠纷
除了房产纠纷,俞雯律师在公司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经济纠纷等细分类型也有所涉足。并且在执业过程中,主办和参与办理了多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股权转让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案件,涉案标的超过两百亿元。在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原告马鞍山市XX诉被告石XX、章XX及担保方安徽省XX公司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俞雯作为被告章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一审法院认定石XX与章XX之间成立口头委托代理关系,章XX代为提取租赁物的行为属代理行为,民事责任应由石XX承担,同时认定原告在履约过程中存在一定过错,对租金请求予以部分支持。石X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通话记录、租赁单据内容及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等证据,可以认定石XX与章XX之间形成事实上的委托代理关系,章XX的行为未超出委托范围,相关责任应由石XX承担,一审法院已综合考虑各方过错,对租金数额作出合理调整,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坚持执业理念
俞雯律师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自2021年开始在南京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她凭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不论案件大小,她都全力以赴,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细节,在房产纠纷、公司经营、合同纠纷等擅长领域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也在法律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同时,她还荣获了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优秀青年律师、南京电视台德法同行·南京律师团十佳新媒体宣讲律师、南京市鼓楼区青联委员、南京市房地产领军人才培训营成员等多项荣誉。凭借着自身的努力和专业能力,俞雯律师在南京的律师行业中不断书写着属于自己的精彩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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