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经验丰富
李泽宇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自2018年起在河北云阔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执业至今已有八年。他服务区域覆盖河北保定、张家口等地,累计办理案件四百余件,其中民事诉讼案件达三百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经验。他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执业理念,注重诚信与专业操守,坚持亲办案件,富有责任感,还通过了律图平台三重认证,获得用户高度认可。其擅长领域广泛,涵盖公司法、建筑工程纠纷、交通事故、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并且接受风险代理,先办案后收费。
建工合同纠纷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原告李XX委托李泽宇律师处理与被告何X、XX公司(中铁X局)的纠纷。2021年4月23日,李XX与何X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以包工包料方式参与部队营区工程建设。工程完工后,双方进行了对账确认,但何X一直未付款。中铁X局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且未告知原告。李泽宇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张原告与何X签订的合同无效,原告作为实际施工人,有权获得相应工程价款。最终,法院认定合同无效,但因工程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支持了原告要求何X给付工程款及利息的诉求,驳回了对中铁X局的诉讼请求。
设备租赁纠纷
在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中,涞源县XX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委托李泽宇律师起诉中国XX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1X年1月2X日,双方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约定了付款方式。工程结束后,被告尚欠部分租赁款未付,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以发包方资金短缺为由拒绝履行债务。李泽宇律师认为双方合同有效,被告应按约定支付租赁款及逾期利息。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依约交付租赁设备,被告应支付剩余租赁款,且因双方均未提供竣工时间等相关证据,支持了原告以最后一笔付款时间开始计算损失的主张。最终判决被告支付剩余设备租赁款及逾期支付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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