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情况
解正军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专业本科,自2019年开始在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数年时间。执业证号为151xxxxxxxx156364,服务地区主要为四川凉山,联系地址位于凉山州西昌市大石板路东段3号检测苑五楼。他深耕于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工伤赔偿等民商事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债权债务案件、工伤赔偿领域等均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其承办的案件类型多样,客户群体广泛,能为不同需求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工伤赔偿案例
在2021-2022年期间,解正军律师代理了一起劳动工伤死亡案件。原告是潘X(精神残疾,无劳动能力)、王某(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是潘X某,解正军作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此案。被告为简X和潘X甲。2021年12月,被告简X请被告潘X甲为其拆除家中旧房顶,潘X甲召集包括死者王XX(原告亲属)在内的工人施工。12月23日,王XX在拆除房顶时因横梁断裂从约3.4米高处坠落重伤,经多次住院治疗后于2022年2月10日死亡,事故发生后简X垫付了部分费用。
案件审理过程
原告诉求二被告连带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544,586.73元。被告简X主张与潘X甲是承揽关系,自己无选任过错,已尽提醒义务,王XX自身存在重大过错且死亡与家属放弃治疗有关;被告潘X甲主张仅为介绍人,与王XX无雇佣关系,死者与简X构成劳务关系且王XX自身有重大过错。法院经审理认定简X与潘X甲之间形成承揽关系,潘X甲与死者王XX之间形成劳务关系,王XX不具备高处作业资质且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自身存在过错。
案件最终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潘X甲作为接受劳务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承担40%的赔偿责任;被告简X作为定作人,选任上存在过错,承担30%的赔偿责任;死者王XX自身存在过错,自行承担30%的责任。对于被告“家属放弃治疗导致死亡”的抗辩,法院鉴于原告家庭困难无力承担医疗费未予采纳。最终核定各项损失总额为1,393,214.23元,被告简X赔偿337,964.27元(扣除已垫付的80,000元),被告潘X甲赔偿557,285.69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也按比例由各方负担。此案件的胜诉体现了解正军律师在工伤赔偿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努力。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