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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刑事辩护律师陈俊全:深耕刑事及民事多领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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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6 · 1407人看过
导读:陈俊全律师自2017年起执业,就职于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服务于南宁地区。他深耕刑事、民事领域,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其中刑事等相关案件800余件。成功为多起涉黑涉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等案件嫌疑人争取有利结果。如林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获不起诉、李某涉黑案最终只定寻衅滋事罪等。

个人履历概述

陈俊全是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他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数年时间,其执业证号为1450xxxxxxxx74722,服务地区为南宁,事务所位于南宁市东葛路165号绿地中央广场c1栋5楼501。他身兼多职,是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也是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

案件数量积累

执业至今,陈俊全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超过10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在他所承办的案件中,深耕于刑事和民事两大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800余件。其中,刑事案件占比约70%,他在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细分类型案件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重要案件成果

在陈律师办理过的众多案件中,有不少典型案例。如林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最终林某某获得不起诉的结果;李某涉黑案中,经过陈律师的努力,最终李某只构成寻衅滋事罪;杨某故意伤害罪案,杨某获不起诉;陈某猥亵罪案,陈某获得缓刑判决。这些案例充分体现了陈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

蒙X案详细情况

在蒙X寻衅滋事罪一案中,公诉机关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蒙Xx、唐XX、卢Xx、蒙X、蓝xx、蒙Xx、韦X均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被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陈俊全律师担任被告人蒙Xx的辩护人

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2月4日2时许,被告人蓝xx在大化县大化镇新化XX“布xxx”门前对路过的被告人蒙X、韦X等人吹口哨,引发双方争执。随后双方发生斗殴,造成蒙Xx、韦X等四人轻微伤。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持械积极参加斗殴,应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刑事责任,并对各被告人提出了相应的量刑建议。

陈俊全律师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提出了专业的辩护意见。首先,他认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本案起因是蓝xx酒后辱骂、挑衅路过的蒙X等人,属于“无事生非”行为。蓝xx等人纠集人员是为了寻求刺激、争强好胜,并非针对特定人员打击报复。且殴打行为随意性和泄愤性质强,不符合聚众斗殴罪构成要件。其次,关于量刑情节,蒙Xx案发后在现场等待并配合调查,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应认定为自首;蒙Xx获得了对方谅解,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自愿认罪认罚;同时考虑到其独自抚养刚满三周岁儿子的特殊家庭情况,若定性为寻衅滋事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适用缓刑,若为聚众斗殴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适用缓刑。

案件判决结果

最终,法院认为被告人蒙Xx等七人积极参加斗殴,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七被告人持械聚众斗殴,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案发后七被告人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待,且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七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也可依法从宽处理,案发后双方相互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法院决定对七被告人减轻处罚,其中对蓝xx、蒙Xx、韦X适用缓刑。判处蒙Xx、唐XX、卢Xx有期徒刑二年,蒙X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蓝xx、蒙Xx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缓刑二年,韦X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缓刑二年。虽然本案最终认定为聚众斗殴罪,但陈俊全律师在案件中积极为被告人蒙Xx进行辩护,提出的专业意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的走向和量刑结果。

常年法律顾问工作

陈俊全律师常年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的法律顾问。在此过程中,他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帮助企业预防和解决各类法律问题,保障企业的合法合规运营。在处理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时,他凭借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扎实的法律知识,为企业制定应对策略,避免企业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在涉及企业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方面,他也能为企业提供有效的指导,帮助企业规范经营行为,避免陷入刑事法律纠纷

公益委员会工作

作为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公益委员会委员,陈俊全律师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法律活动。他走进社区、学校、监狱等场所,为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普及法律知识。在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他发挥专业优势,帮助调解罪犯之间的矛盾纠纷,维护监狱的和谐稳定。他以实际行动践行了自己“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为社会的法治建设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专业委员会工作

在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中,陈俊全律师积极参与刑事法律问题的研讨和交流。他与其他委员共同探讨刑事司法实践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分享办案经验和心得。通过参与专业委员会的工作,他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同时也为推动南宁市刑事辩护业务的发展贡献了自己的智慧。

校友会相关工作

作为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陈俊全律师积极组织校友之间的交流活动,促进校友之间的联系和合作。他利用自己的专业资源和人脉,为校友提供职业发展方面的帮助和支持。同时,他也积极宣传母校的发展成果和学术成就,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报考上海政法学院,为母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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