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执业背景
刘刚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自2012年起在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执业。他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还担任宿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公司法律和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此外,他具备中级经济师职称及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发行与承销),跨领域知识储备丰富。执业多年来,他累计办理案件上千件,参与过公安部及安徽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重案要案,处理复杂、疑难案件经验丰富。
交通事故索赔案
2017年X月X日,于某某驾驶四轮拖拉机行驶至江苏XX建设公司承建的施工路段时逆向行驶发生侧翻,导致于某某受伤,其妻子赵X当场死亡、车辆损坏。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X大队认定于某某负主要责任、江苏XX建设公司负次要责任、赵X无责任。于某某等五人因赔偿问题与江苏XX建设公司协商无果后,委托刘刚律师向宿州市XX区人民法院起诉。
法院判决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江苏XX建设公司未在施工路段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在本次道路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应对五原告承担赔偿责任。参考相关统计公报数据,五原告因赵X死亡产生的经济损失共计416821元。根据事故责任划分,被告承担五原告损失共计125046.30元。最终,法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判决被告江苏XX建设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于某某等五人125046.30元,案件受理费564元由被告负担。此案件体现了刘刚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能准确运用法律知识,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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