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深资质,专注刑事领域
张耀午律师自2013年起执业,现任职于天津唯辩律师事务所。他是南开检察院听证员、天津市监管总队监督员,荣获2019年度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执业以来,他处理刑、民案件超1000件,专注解决重大疑难案件,擅长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民交叉等领域,承办多起涉黑、涉恶、职务犯罪等案件并取得良好结果。
二、典型案例:限制责任能力杀人案
在天津市XX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20XX)津XX刑初XX号案件中,被告人于X因长期吸毒导致精神障碍,产生幻觉后持刀捅刺被害人陈XX致其死亡。作案后,于X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待被警方抓获,经鉴定作案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张耀午律师受天津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于X的辩护人。
三、精心辩护,维护合法权益
接受指派后,张耀午律师多次会见被告人于X,详细查阅案卷材料,重点分析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意见书。在定罪方面,他根据于X供述提出其主观上不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直接故意,主张行为更符合故意伤害罪特征。在量刑方面,他强调于X案发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且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庭审中,他围绕焦点结合证据发表有力辩护意见,与各方进行多轮辩论。
四、判决结果,彰显专业价值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于X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1149.64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虽然法院未采纳关于故意伤害罪的定罪意见,但完全采纳了量刑辩护意见,认定于X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且构成自首,依法从轻处罚,同时考虑其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张耀午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全力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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