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年人身损害诉讼时效到底有多长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该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的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诉讼时效也可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二、三年人身损害诉讼时效超期咋办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超期,并不意味着丧失实体权利。若对方未提出时效抗辩,法院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规定。你可尝试与对方协商赔偿,达成新的赔偿协议并履行。若协商不成,仍可起诉,若对方以时效超期抗辩,你可能败诉;但要是能证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情形,如曾向对方主张过权利、对方承诺履行等,诉讼时效可重新计算。另外,若有正当理由未能及时主张权利,也可向法院说明情况,由法院判断是否延长诉讼时效。
三、超三年人身损害诉讼时效还能维权吗
超过三年人身损害诉讼时效仍可维权。根据《民法典》,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超时效后,权利人仍可起诉,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规定进行裁判。若对方未提出时效抗辩,法院会正常审理判决;若对方以时效抗辩,原告可能败诉。
不过,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如在时效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时效中止;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所以即便超三年,若有中止、中断事由,仍可能受法律保护。
当明确了三年人身损害诉讼时效到底有多长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一般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可若在这三年期间出现导致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例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时效计算就会有不同变化。要是在此方面存在疑问,或对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标准等有更多想了解的。别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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