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广州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引人瞩目的律师——唐雪榕,她是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自200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唐雪榕拥有医学本科和法律硕士的复合背景,这使她在医疗纠纷、公司经营与合同事务领域如鱼得水。
唐雪榕深耕法律实务多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数百件,其中成功办理医疗纠纷、公司经营与合同事务相关案件各百余件。在医疗纠纷领域,她尤为专精,在医疗损害责任认定、医患调解与涉医商事争议等细分类型上实践经验丰富;在公司经营合规与合同风险处置领域,她承办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企业合同起草审查、商事纠纷诉讼仲裁及经营合规风控等方面。
唐雪榕秉持“专业立身、诚信立本”的执业原则,以精准的法律研判与深厚的医学认知,为客户提供兼具深度与实用性的法律服务。她不仅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律师协会会员,还曾任广东和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
唐雪榕在医疗纠纷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在曾XX诉广州市和XX医院、广州市和XX医院有限公司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中得到了充分体现。2020年6月,曾XX因四肢麻木确诊颈椎间盘突出症,行走正常。7月,他看到被告医院的医疗广告后前往就诊,医院告知手术简单、风险低。曾XX入院后,手术方式从最初计划的颈椎板减压手术临时变更为植骨融合术。术后,曾XX出现胸部以下失去知觉、双上肢无法活动的症状,医院初期称是术后正常现象,后症状持续恶化,才告知是手术损伤脊髓。经家属反复敦促,医院邀请上级专家会诊并建议再次手术,但直到2020年11月11日才将曾XX转至其他医院治疗,此时曾XX已高位截瘫。
曾XX认为医院手术方式不符合病情、操作错误损伤脊髓,且术后未及时采取有效治疗措施,诊疗行为存在严重过错,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医院公司作为设置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被告则辩称医院不具备主体资格,诊疗行为符合常规,对部分赔偿项目的计算依据及金额不予认可。
唐雪榕接受曾XX的委托后,围绕医疗过错认定、因果关系及赔偿金额展开代理工作。她申请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明确被告诊疗行为的过错及过错参与度;梳理病历资料、医疗费票据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针对被告抗辩,结合法律规定及案件事实逐一反驳;合理主张各项赔偿项目,确保赔偿金额符合法律规定及原告实际损失。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委托XX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意见表明医院诊疗行为存在过错,过错与曾XX的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为50%左右,曾XX构成一级残疾,需要完全护理依赖。法院采纳了唐雪榕的代理意见,认为应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医院应承担50%赔偿责任,医院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两被告赔偿曾XX损失114万余元,彰显了法律对患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唐雪榕在本案中的专业表现,精准推动司法鉴定锁定核心过错事实,全面梳理证据链条夯实维权基础,有效反驳被告抗辩明确责任主体,全力维护患者权益实现公平赔偿,为类似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代理提供了专业参考,也展现了她作为一名专业律师的价值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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