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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期限届满是否还享有抵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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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8 · 1131人看过
导读:房屋抵押期限届满,债权人仍可能享有抵押权利。我国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抵押权才消灭,抵押期限并非决定抵押权存续的关键,抵押合同约定的抵押期限无法律约束力。只要主债权未消灭,即便约定期限届满,抵押权仍在。债务人未履约时,债权人可行使抵押权优先受偿,判断抵押权利看主债权状态。
房屋抵押期限届满是否还享有抵押权利

一、房屋抵押期限届满是否还享有抵押权

房屋抵押期限届满,债权人仍可能享有抵押权利。在我国,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才消灭。抵押期限并非决定抵押权是否存续的关键因素。抵押合同中约定的抵押期限,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只要主债权未消灭,即便约定的抵押期限届满,抵押权依然存在。若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通过折价、拍卖、变卖抵押房屋等方式优先受偿。因此,判断是否仍享有抵押权利,主要看主债权状态,而非抵押期限是否届满。

二、房屋抵押超期未行使权利是否还受法律保护

根据《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主债权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若房屋抵押超期未行使权利,即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后才行使抵押权,法院不会支持该诉求,抵押权不再受法院强制力保护。不过,抵押人自愿履行的不受此限。所以,房屋抵押后,抵押权人应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内及时行使权利,避免权益受损。

三、房屋抵押超期未行使权利该如何维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若房屋抵押超期未行使权利,要看主债权诉讼时效是否已过。

若主债权诉讼时效未届满,抵押权人仍可与抵押人协商,就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商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主张权利

若主债权诉讼时效已过,抵押权不再受法院保护,但抵押权本身并未消灭。此时,抵押权人可尝试与抵押人沟通,看抵押人是否愿意自愿履行抵押担保责任。若抵押人拒绝,法律途径较难实现抵押权。

在探讨房屋抵押期限届满是否还享有抵押权利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还有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抵押期限届满后,若抵押人想要继续抵押该房屋,应该如何办理续押手续。另外,若抵押人在抵押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在实现抵押权利时,对于房屋上存在的租赁关系该如何处理。这些都是与房屋抵押密切相关的问题。如果您对于房屋抵押期限届满后的权利情况、续押手续办理以及租赁关系处理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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