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资质与专业背景
洪昊律师现任职于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拥有执业证号1110xxxxxxxxx1740,自2022年开始正式执业。他有着丰富的教育背景,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和甘肃政法大学。在法律行业深耕多年,担任合伙人律师一职。其团队成员具备多专业背景,还有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律师,在知识产权、医疗纠纷、劳动纠纷等方面也有丰富经验。
二、典型案例背景
在北京市XX人民法院审理的上诉人(原审被告)程XX、王某某与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周某某、杨某某相邻土地、建筑物利用关系纠纷一案中,原告在申请并经村集体批准后,对自家房屋进行原址翻建。然而在施工过程中,邻居(被告)以其房屋北墙及修建散水占用被告宅基地为由进行阻拦,导致原告无法对北墙抹灰及修建散水。无奈之下,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排除妨害。
三、办案策略与过程
洪昊律师代理原告(被上诉人)参加一、二审诉讼。在一审中,律师紧紧围绕原告建房已履行合法审批程序这一核心事实,精心组织提交了《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表》、《四邻协议书》、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等关键证据。同时,还申请法院进行了现场勘验,以此证明原告施工行为的合法性及必要性。到了二审,针对上诉人以历史地契主张权利等抗辩,洪昊律师进行了有效质证与反驳,明确指出其证据与现行宅基地管理及相邻关系法律规则不符。
四、案件结果与影响
一、二审法院均认可了洪昊律师的观点。法院认为,原告对房屋北墙抹灰(涉及房屋基本使用功能)及在原有散水位置(约80厘米宽)修建水泥地面散水(保障房屋正常排水),是保障其作为房屋居住使用人的基本权利,符合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相邻关系原则。被告的阻拦行为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不过,对于原告主张修建22厘米高散水的请求,因必要性不足未获支持。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不得阻拦原告对房屋北墙抹灰及在墙后80厘米宽范围内修建水泥地面散水。这一案例充分展现了洪昊律师出色的法律分析与应对策略能力,他的专业服务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其核心客户群体主要涉及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领域有法律需求的人群。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