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居阶段欠下的债务是不是共同债务
同居阶段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需具体分析。一般而言,若债务是为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借,可认定为共同债务。比如,双方共同购置家具所借债务,或共同经营生意产生的债务。
但若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不属于共同债务。例如,一方私自借贷用于赌博等个人挥霍行为所产生的债务。
判断时关键看债务用途及双方意思表示,以此界定是否属于同居期间共同债务,进而明确双方责任承担。
二、同居共同出资购房分手后产权如何划分
同居共同出资购房分手后,首先要看双方是否有关于房产份额的书面约定,若有约定,按约定划分产权。
若无约定,司法实践中一般会考虑双方的出资比例。能证明各自出资数额的,通常按出资比例确定产权份额。例如一方出资60%,另一方出资40%,则可能按此比例划分产权。
若出资比例难以确定,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对购房的贡献,除出资外,还可能考量装修投入、对房屋的管理维护等因素。
若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可通过竞价方式,由出价高者取得房屋,再给予对方相应补偿;若一方主张,另一方不主张,取得方给予对方补偿;若双方都不主张,可对房屋进行拍卖、变卖,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三、同居出资购房分手未登记产权归属咋定
同居期间出资购房但未登记产权,归属认定需结合具体情况。若双方有书面协议约定房屋归属,按协议处理。
无协议时,考虑出资情况。若能证明各自出资数额,按出资比例确定产权份额,房屋为按份共有。比如一方出资70%,另一方30%,则按此比例确定权益。
若出资情况难以证明,且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法院会综合考虑购房目的、双方对房屋使用管理情况等因素判定。若购房用于共同生活,可能认定为共同共有。若有证据表明是以结婚为目的购房,分手时会结合未结婚原因等确定产权归属及补偿。
当探讨同居阶段欠下的债务是不是共同债务时,除了明确债务性质本身,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如果确定为共同债务,双方对于债务的分担比例如何确定,是按照双方的收入比例,还是有其他的判定标准。另外,若在偿还债务过程中一方拒绝承担应分担部分,另一方该通过怎样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这些都是与同居债务问题紧密相关且可能会遇到的情况。如果你对同居债务的分担比例、追讨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让专业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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