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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权利归属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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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0 · 1315人看过
导读:专利权归属分多种情况确定。职务发明创造,执行单位任务或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完成的,一般专利权归单位,但可合同约定;非职务发明创造,不在本职及单位任务范围且未用单位物质技术完成的,归发明人或设计人。合作发明创造,无协议则申请权归开发者共有,有相关转让及放弃规定;委托开发无约定时,申请权归研究开发人,其获权后委托人可免费实施。
专利权的权利归属是谁

一、专利权的权利归属是谁

专利权归属需分情况确定:

职务发明创造,执行本单位任务或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专利权归单位。不过单位与发明人、设计人可通过合同约定权利归属。

非职务发明创造,即不在本职工作、单位交付任务范围内,也未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专利权归发明人或设计人。

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申请专利权利属于合作开发者共有。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其他各方有优先受让权;一方声明放弃,其他方可单独申请或共同申请,获权后放弃方有免费实施权。

委托开发的发明创造,无约定时,申请专利权利归研究开发人,其获权后,委托人可免费实施。

二、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归属如何确定

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归属,依据《专利法》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若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对于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也可通过合同约定权利归属。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给予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应根据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合理报酬。

三、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奖励报酬法律规定是啥

《专利法》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给予发明人合理报酬。

报酬支付方式多样,单位可与发明人依法约定或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奖励、报酬的方式和数额。未约定或规定的,发明专利实施后,单位应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奖金,一项发明专利不少于3000元,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不少于1000元;许可他人实施的,从收取的使用费中提取不低于10%作为报酬;自行实施或许可他人实施后,每年应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不低于2%(发明或实用新型)或不低于0.2%(外观设计)作为报酬给发明人。

在探讨专利权的权利归属是谁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职务发明创造中,虽然专利权归属单位,但发明人或设计人享有获得奖励和报酬的权利,奖励和报酬的具体标准和方式该如何确定呢?另外,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若事先没有约定专利权归属,后续各方在行使专利权时又会面临哪些问题呢?这些与专利权归属紧密相关的拓展问题,可能会让你在实际操作中感到棘手。如果你对专利权归属及相关衍生问题还有疑问,想获取更精准详细的解答,就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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