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通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专业律师,她就是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的张宓。张宓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拥有法学硕士学位,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其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8635,服务地区主要为南通,律所位于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28号天宝国能大厦3F。
张宓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百件,深耕于婚姻家事及公司领域,尤其专精于婚姻家事案件,此类案件占比约70%,在离婚纠纷、析产继承纠纷、赠与财产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她秉持着“深耕专业、恪守诚信、尽心履职、不负所托”的执业理念,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赖。
张宓律师在律所担任多个重要职务,她是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盈科(南通)品牌建设与宣传委员会副主任,同时还兼任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法学教师以及南通市第二中学法制副校长。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看看张宓律师的专业能力。在原告谭X诉被告鲍XX离婚纠纷一案中,谭X委托张宓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谭X诉请准予离婚,并要求婚生女鲍X由自己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5000元至其独立生活止。原、被告于2018年12月22日登记结婚,2017年4月9日生育一女鲍X。谭X称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性格不合,长期分居,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而被告未到庭应诉,也未提交答辩状。
该案于2025年10月9日立案,适用简易程序,并于2025年11月20日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原告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宓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法院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经审理查明,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具《婚内出轨协议》,承认出轨并致案外人怀孕。原告据此主张夫妻感情破裂,请求离婚。
最终,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准予原告谭X与被告鲍XX离婚,婚生女鲍X由原告抚养,被告自判决生效之日起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至鲍X年满18周岁止,每半年支付一次。这个案例充分展现了张宓律师在婚姻家事案件中的专业素养和办案能力,她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张宓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学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南通的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相信在未来,她将继续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