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什么方式能要求获得精神损失费
精神损失费在法律上称为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在以下情形可主张:因人身权益如生命权、健康权等受到侵害,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比如因侵权导致伤残、死亡等;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侵害死者人格权益且情节严重的;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等。主张时,要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证明侵权行为存在、精神损害后果严重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是否支持及确定赔偿数额。需注意,精神损害赔偿具有一定主观性,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二、哪些情形可主张精神损失费
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以下情形可主张精神损失费:
人身权益受损:自然人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比如被他人殴打致身体伤残,或名誉被恶意诋毁。
特定纪念物品毁损: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可主张。像祖传的唯一照片被损坏。
侵害死者权益: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其近亲属可请求。
三、主张精神损失费需哪些证据
主张精神损失费,需提供以下几类证据:
侵权事实证据:证明侵权行为存在,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等。以人身伤害为例,医院病历能证实侵权行为导致身体损伤。
损害后果证据:用于证明精神损害的程度。心理咨询报告、精神科诊断证明可表明因侵权行为造成的精神障碍;当事人亲友、同事的证人证言,能从侧面反映其精神状态变化。
因果关系证据:需证明侵权行为与精神损害之间有因果联系。如侵权行为发生前后当事人的工作、生活状态对比,可证明精神损害是由该侵权行为引发。
侵权人过错证据:证明侵权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如聊天记录、监控视频等。
当探讨用什么方式能要求获得精神损失费时,除了常见的途径,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精神损失费的数额如何确定,它会受到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当地的经济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另外,若要求精神损失费的诉求未被法院支持,后续该如何处理也是大家可能关心的。如果你在要求获得精神损失费的过程中,对数额确定、后续应对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细节,别错过获取专业帮助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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