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损害致残的误工费是怎么规定的
人身损害致残的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若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收入状况分两种情况。其一,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其二,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按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若无法举证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若主张误工费,需保留好收入证明、误工证明等证据,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人身损害致残误工费如何计算
人身损害致残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致残的,误工时间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收入状况分两种情况: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无法举证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例如,受害人有固定收入每月5000元,误工3个月,误工费则为15000元;若为无固定收入且无法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当地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万元,误工半年,误工费为3万元。
三、人身损害致残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
人身损害致残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伤残赔偿系数×赔偿年限。
伤残赔偿系数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如一级伤残为100%,二级为90%,以此类推,十级为10%。若赔偿权利人能举证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标准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可按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标准计算。
当我们了解人身损害致残的误工费是怎么规定的之后,还需要知道与之紧密相关的一些问题。比如,误工费的计算时间可能会涉及到定残日的界定,一般是从受伤之日起到定残日前一天来计算,但实际中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另外,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也会受多种因素影响,若受害人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要是您对人身损害致残误工费的计算细节、特殊情况处理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