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人代位求偿权不包含啥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是指保险人依照法律规定,对第三者享有的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其不包含以下方面:
非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的保险事故。若事故是由不可抗力、被保险人自身过错等非第三者损害导致,保险人无代位求偿权。
保险人已放弃代位求偿权的情况。保险人可以明示或默示方式放弃,放弃后即不能再行使。
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组成人员造成的保险事故。但该成员或人员故意造成的除外。
超出保险人赔偿金额范围的部分。保险人只能在已支付的赔偿金额限度内代位行使求偿权。
二、保险人代位求偿效力是啥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是指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依法享有的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其效力主要体现在:一是保险人取得代位求偿权后,就取代了被保险人的地位,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者主张权利。二是第三者对被保险人的抗辩,可以向保险人主张。比如第三者认为其与被保险人之间不存在侵权关系等合理抗辩理由,保险人需应对。三是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范围以其向被保险人赔偿的保险金为限。四是保险人向第三者求偿所得的金额,若超过其已支付给被保险人的保险金,超过部分应归被保险人所有;若不足以弥补保险金,则保险人仍可要求被保险人承担不足部分。
三、保险人代位求偿权归哪管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主要受《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调整。
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若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其管辖涉及多个方面。从程序法角度,一般遵循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确定管辖法院,比如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实体法上,保险人需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来行使代位求偿权,确保在法定的时效、范围等条件下,向第三者主张权利。具体案件中,还需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判断管辖法院及相关法律适用问题,以保障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有效实现。
当我们理清“保险人代位求偿权不包含啥”时,需注意其两大核心排除情形:一是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赔偿请求权。人身权益具有专属性,依法不得转让给保险人行使;二是若第三者为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其组成人员(非故意引发保险事故的),保险人通常不享有对这类主体的代位追偿权。此外,若保险合同约定了特定免责情形且符合法律规定,也可能属于代位求偿权的排除范围。如果您在遭遇保险事故后,对自身请求权是否被代位追偿排除、或是具体追偿边界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可帮您精准厘清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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