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哪些属于共同债务范围内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如下:
一是共签共认之债,即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一起在借款合同上签字。
二是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像日常买菜、子女教育费等支出产生的债务。
三是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即使一方以个人名义负债,也认定为共同债务。例如一方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
二、夫妻哪些属于私人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以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即结婚前各自拥有的财产。比如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
二是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像因交通事故获得的伤残赔偿金,这是对受损害一方的补偿,具有特定人身属性。
三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若遗嘱明确表明某套房产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则该房产为其个人财产。
四是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例如男士的专用剃须刀等。
五是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明确夫妻个人财产范围,有助于在婚姻关系中保障个人财产权益,避免不必要的财产纠纷。
三、夫妻哪些属于共同债务人范围
夫妻共同债务人范围指夫妻双方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形。主要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比如夫妻一起在借款合同上签字,就属于此类;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像为日常衣食住行产生的债务;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例如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了解夫妻哪些属于共同债务范围内后,两个关联问题常困扰当事人:一是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但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经营,是否仍算共同债务?二是共同债务确定后,双方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还是按各自份额分担?这些细节直接影响债务处理的公平性。若您正面临共同债务界定不清、清偿纠纷,或是对某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存疑,别让模糊认知耽误权益。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您精准梳理,避免后续不必要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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