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解书是否可确定优先受偿权
调解书可以确定优先受偿权。根据法律规定,优先受偿权是法定权利,如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担保物权人优先受偿权等。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就优先受偿权事项达成一致,法院或仲裁机构可根据双方调解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
只要调解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调解书中确定的优先受偿权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过,法院在审查调解协议时会严格把关。若优先受偿权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会通过调解书予以确认。
二、调解书是否等同于离婚证
在一定情形下,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等同于离婚证。
离婚有两种途径,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而诉讼离婚中,若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法院会制作离婚调解书。
离婚调解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它与离婚证具有同等的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一旦离婚调解书生效,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所以从解除婚姻关系这一核心效果来看,法院的离婚调解书能起到和离婚证一样的作用,可作为婚姻关系结束的凭证。
三、调解书是否必须换为离婚证
调解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必再换为离婚证。
在法院调解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制作的离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就此解除。它等同于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离婚证,证明双方婚姻关系已合法解除。
无论是通过调解书还是离婚证,都能起到确认婚姻关系终结的作用。且调解书的内容更为详细,对双方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都有明确约定,在后续涉及相关权益保障时,调解书能提供更有力的依据。所以,一旦签收了离婚调解书,就无需再换取离婚证。
“调解书是否可确定优先受偿权”这一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已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支持,但确认后的优先受偿权行使还有不少细节需要注意。比如,若调解书确认了优先受偿权,权利人需在法定申请执行期间内提出主张,逾期可能丧失强制执行的权利;此外,优先受偿权的具体范围是否与调解书载明的一致,也可能影响后续多债权人之间的受偿顺序。如果您正面临类似纠纷,对调解书确认优先受偿权后的申请执行流程、受偿顺序认定,或是自身案件中能否通过调解确认该权利仍有疑问,别错过专业指引。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法律专业人士为您梳理细节,解决困惑,帮您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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