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昆明市的法律行业中,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王定洪。他毕业于云南大学,持有执业证号1530xxxxxxxxx1641,在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已服务多年,现担任民商部部长。自2016年执业至今,王定洪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余件,其中包括100余件刑事案件和300余件民事案件,业务涉及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离婚纠纷等,深厚的实务经验使其在法律界崭露头角。
王定洪律师的执业之路并非一帆风顺。2012年5月至2013年12月,他曾在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担任法警,这一经历让他对司法流程有了深刻的认识。之后,他于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进入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实习,2016年7月开始成为专职律师,直至2021年成为律所民商部主要负责人。他的成长历程,是不断积累和沉淀的过程。
王定洪律师擅长的领域包括刑事辩护和合同纠纷,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对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积累了丰富经验,成功办理刑事相关案件100余件。他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于之事,客户对案件结果的满意,是我最大的追求”这一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在众多案件中,有一起通信线路坠落致骑车人摔倒受伤的案件颇具代表性。2021年某晚,原告宋xx驾驶摩托车时因避让不及坠落在公路上的通信线路而摔倒受伤。该线路附挂在被告x通讯分公司所有的电线杆上,另一被告xx公司虽附挂光缆,但管理义务归属通讯分公司。事发前该路段已有类似隐患,两被告未及时修复或设置有效警示。原告伤后住院12天,支出多项费用,并需颈托固定3个月。交警部门认定两被告负主要责任,原告负次要责任,复核维持原认定。原告起诉要求二被告连带赔偿各项损失36134.99元。
王定洪律师代理原告后,围绕“物件致害责任”展开工作。他全面收集医疗相关证据,调取事发现场照片和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及复核结论,明确坠落通信线路属于构筑物附属设施,适用《民法典》相关规定。针对被告提出的抗辩,他从多个角度进行反驳。结合云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合理核算原告各项损失,并依据医嘱主张出院后3个月的误工期。
最终,xx县人民法院判决确认原告合理经济损失共计19,156.49元,被告x通讯分公司作为管理人承担80%赔偿责任,原告自行承担20%责任,另一被告xx公司因合同约定管理义务归属通讯分公司,不承担责任。
王定洪律师在办案过程中总结了诸多心得体会。他认为证据是胜诉核心,法律关系精准界定是前提,责任主体认定需紧扣合同约定,损失核算需兼顾法律规定与实际情况,同时要对被告的抗辩进行针对性突破。这起案件不仅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也为公用事业运营主体和受害人敲响了警钟。王定洪律师用专业和经验,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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