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界,有这样一位资深律师,他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他就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陈晓伟律师。
让我们从一起令人瞩目的案件说起。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王X、行XX等人以xx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利用虚假外汇交易平台,通过多种方式大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他们对外虚假宣传公司有专业操盘手,能提供外汇交易技术服务,吸引众多集资参与人投入资金。最终,非法吸收集资参与人资金共计370XXXX0675.94美元,折合人民币257XXXX5476.53元,致使10200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达11.55亿余元。
在这起案件中,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为行XX辩护。接手案件后,他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行XX,了解案件情况。其中,他最为关注的是行XX所做之事是否有实际经营业务,因为这关系到罪名的定性,如果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可能会被认定为集资诈骗罪,而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量刑截然不同。这体现了陈律师精准识别法律风险的能力,从一开始就聚焦罪名定性关键,避免了辩护方向的偏差。
进入检察院阶段,阅卷后陈律师发现证据材料对行XX不利。但他并没有退缩,而是综合全案证据,提出了有力的辩护意见。他指出行XX受雇于xx公司和王X,是从犯,即便认定为主犯,也应按其所参与的犯罪承担责任,同时还提及行XX具有坦白、愿意退赃退赔等从宽处罚情节,建议从轻、减轻处罚。在证据不利的情况下,陈律师依然充分行使会见、阅卷、提出辩护意见等权利,坚守程序权利保障,确保被告人获得有效辩护。
虽然最终法院认定行XX构成集资诈骗罪,且系主犯,判处其无期徒刑,并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违法所得继续追缴,但陈律师的努力并非徒劳。他通过扎实的辩护明确了量刑考量因素,为后续可能的上诉或申诉奠定了基础。这起案件也体现了刑事辩护的现实边界,在涉众型金融犯罪、损失特别巨大的案件中,即便存在坦白、退赔意愿,司法机关仍可能基于维稳与惩戒需要从严惩处,而律师的价值不仅在于“胜诉”,更在于“尽责”与“程序正义”的实现。
陈晓伟律师自2004年起开始从事法律工作,至今已逾16年。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专业从事刑事案件辩护工作。截止至今,他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全是刑事类型案件。他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以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和企业负责人、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
他身兼多职,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等。他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具有深厚的刑事案件理论功底。并且,2015-2024年他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
此外,陈晓伟律师还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就热点问题发表评论。他还发表过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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