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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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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6 · 83226人看过
债务债权专业律师 余创林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318人 执业11年
律所:广东新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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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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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优势: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余创林律师,法学博士,潮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员,现于广东新安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法务、交通事故等民商事纠纷的处理以及刑事领域,为人真诚,做事认真踏实,执业以来,在民事领域,经验颇丰,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尽一切努力为客户争取利益!”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并获得当事人的认可。 执业优势:依托高校和律师团队,可以将问题进行深层次探讨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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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性质不同: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2、适用性不同。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是什么

一、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是什么?

1、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

2、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人,为本人。

无因管理属于行为,管理人的意志内容有意义,其是否有为他人利益管理的意思是能否成立无因管理的重要条件;而不当得利属于事件,不论当事人的意志内容如何,均不会影响不当得利的成立。由于不当得利是无法律根据的得到利益,而无因管理是本人得到利益的法律根据,所以在法律适用上,无因管理排斥不当得利。就同一现象来说,应首先分析其是否为无因管理,若不成立无因管理再分析其是否是构成不当得利。

二、如何判断某种行为是无因管理还是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是一种合法的事实行为,无因管理的管理人应将管理所得的利益归还于本人。管理人并不能取得利益。本人从管理人那里取得的利益,因该利益本为自己所有,不属于不当得利。如果管理人从管理中取得利益不归还于本人,而自己占有,则管理人的占有无合法根据,本人可基于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管理人归还。

在判断一个法律现象是无因管理还是不当得利时,还可从主观角度予以判断:如果行为人是为了他人利益而进行管理行为,则属于无因管理,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在客观上给他人带来利益,给自己带来不利益,则构成不当得利。

综上所述,无因管理就是行为人没有义务管理某事而去管理了,为对方减少了损失。而不当得利就是不属于自己的利益自己却得到了。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利益占用是否得当,判断一个行为是无因管理,还是不当得利,可以从主观角度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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