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人担保人如何执行
执行债务人与担保人,需先获得生效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等。若债务人与担保人未履行文书确定的义务,债权人可在规定时效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后,会查询债务人和担保人的财产,如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若有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可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之后进行拍卖、变卖以清偿债务。
一般保证中,需先执行债务人财产,不足部分才执行保证人财产;连带保证中,债权人可选择直接执行债务人或担保人财产。若担保人承担了保证责任,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执行过程中,要保障被执行人和担保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二、债务人担保人一起上诉有效吗
债务人与担保人一起上诉是有效的。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
债务人与担保人作为案件的当事人,只要在法定上诉期限内,都有独立的上诉权。他们可以基于自身对一审判决或裁定的不同意见而分别上诉,也可以共同上诉。共同上诉时,应按规定提交上诉状,载明上诉请求和理由等内容。法院会对上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进行二审审理。
三、债务人担保人谁应被优先执行
一般情况下,若有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并存,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若仅存在保证人,没有物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执行顺序无绝对优先。
若有多个担保人,债权人可选择对其中一个或多个担保人申请执行。不过具体执行顺序还需结合合同约定、担保方式等因素确定。若合同对执行顺序有明确约定,按约定执行。
关于债务人担保人如何执行的问题,除了基础的执行流程,还有两个与实际操作紧密相关的细节需要留意。其一,执行顺序的判定:通常情况下,若债务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优先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只有当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才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其二,担保人的追偿权: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代偿的全部款项,且追偿时需注意诉讼时效的起算点,避免因时效问题影响权利实现。如果您对执行顺序的具体适用场景、担保人追偿的操作步骤等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针对性解答执行中的各类疑问,帮您理清权利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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