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孙伟伟律师,是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她拥有法学专业法学学士学位,专注于刑事业务领域,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实务经验丰富。执业超7年,办理刑事案件超过300件,业务范围覆盖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与刑事合规等。孙律师成功办理大量刑事案件,包括全省乃至全国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涉及高级别领导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疑难复杂案件,取得了不起诉、缓刑、罪轻及二审改判等良好结果。她现任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及律师代表,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此外,她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能为企业提供刑事合规风险审查等专项服务,以“专业、尽责、务实”为执业理念,善于提炼关键焦点,精准制定方案。其撰写的《新刑诉法解释专家意见的审查与质证》获山东省优秀律师论文三等奖。
二、主办案例
案情介绍:2023年7月2日,犯罪嫌疑人马XX在网上结识上游犯罪分子,受其欺骗同意合作开网店赚钱,并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对方使用。7月18日至8月6日,马XX用自己的银行卡接收上游犯罪分子转入资金,并协助通过取现、转账等方式转移。8月16日,被害人报案称被诈骗,8月25日,公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对马XX采取强制措施,12月5日,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律师办案过程: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辩护律师第一时间联系检察院阅卷。经详细查阅卷宗,认为马XX是受上游犯罪分子蒙蔽实施行为,主观上未认识到协助取现、转账的资金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其行为不应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确定辩护思路后,要求马XX按指示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结合在案证据撰写法律意见书提交给办案检察官。检察官重视律师意见,经上会分析,认为在案证据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问题,案件退回公安补充侦查。补充侦查重新移送检察院后,律师再次查阅补充卷宗材料,认为仍不能认定马XX行为构成犯罪,进一步提交书面法律意见。
案件结果:经充分考虑律师意见,2024年4月3日,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认为认定马XX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对马XX不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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