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昭通的法律服务领域,有这样一位资深律师,他就是程隆银,已在法律行业耕耘逾11年,现执业于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
程隆银律师拥有本科学历,凭借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处理了200多件案件。他秉持“法理精湛,暖心为民”的执业理念,将维护当事人最大合法权益融入到案件办理的每一个环节。接待咨询时,他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设身处地感受他们的难处;案件分析时,反复推敲法律关系,精准找到争议焦点;证据梳理时,逐页核对细节,为维权筑牢事实基础;庭审交锋时,凭借扎实的法理功底据理力争,全力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程隆银律师在行业内也有着较高的认可度,他不仅是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还担任昭通市行政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等职务。
在他经办的众多案件中,有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辩护成功案例尤为典型。被告XX丙公司与XX乙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多份《劳务合同》承接昆明相关工程,后将部分工程劳务分包给朱XX、安XX。朱XX又与原告徐XX签订《联合施工协议》,将XX号路电力管道安装工程分包给徐XX。工程施工中出现质量整改问题,徐XX因工程款未结清将XX丙公司等诉至法院,主张朱XX借用XX丙公司资质施工,要求XX丙公司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XX丙公司委托程隆银律师与杨XX律师共同代理此案。接受委托后,程隆银律师结合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制定了针对性的辩护策略。首先,通过提交相关证据,明确XX丙公司与朱XX、安XX是劳务分包关系,而非“挂靠关系”,朱XX、安XX并非XX丙公司员工,其与徐XX签订的协议对XX丙公司无约束力。其次,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指出徐XX的合同相对方是朱XX、安XX,XX丙公司未参与合同履行,不应承担连带付款责任。再者,针对工程质量与付款条件提出抗辩,指出工程存在整改情况,徐XX主张全额付款及逾期利息的条件未成就。最后,强化证据链支撑,证实XX丙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存在过错。
法院审理后认为,XX丙公司与朱XX、安XX并非挂靠关系,不应承担合同责任。最终判决朱XX、安XX连带支付徐XX工程款及逾期利息,驳回徐XX对XX丙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程隆银律师的专业能力。他精准界定法律关系,成功反驳了“挂靠关系”的主张;坚守合同相对性原则,有力维护了XX丙公司的合法权益;全面抗辩降低了XX丙公司的法律风险,帮助其摆脱了无法律依据的连带付款责任,避免了巨额经济损失,也为企业后续工程分包业务的合规开展提供了法律参考。
程隆银律师的联系地址是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二环西路龙韵雅苑一期9-10号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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