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损害赔偿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医疗损害赔偿举证责任分配情况如下:
患者需对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事实及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对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一般由患者举证。
不过,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此时患者无需对医疗机构过错举证,但因果关系仍需患者证明。医疗机构若主张自己无过错,需承担举证责任。
二、医疗损害赔偿举证责任倒置适用吗
医疗损害赔偿不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过去医疗纠纷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由医疗机构证明无过错或无因果关系。但现行规定是,患者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应举证证明到该机构就诊、损害结果以及诊疗行为与损害结果间存在因果关系。
不过,在患者无法提交因果关系证据时,可申请鉴定。若医疗机构存在违法违规、隐匿或拒绝提供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等情形,可推定其有过错。所以患者维权需积极收集证据,必要时申请鉴定以保障自身权益。
三、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有哪些问题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常见问题有:一是责任认定难,需判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无过错、过错与损害结果间有无因果关系,专业技术性强,常需借助医疗鉴定。二是鉴定复杂,鉴定机构选择、鉴定程序启动及鉴定意见采信等存在争议,不同鉴定结果可能不同。三是赔偿标准不统一,各地经济水平和司法实践有别,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存在差异,如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四是证据收集难,病历等关键证据由医疗机构掌握,患者取证受限,且部分医疗行为证据易灭失。五是诉讼周期长,鉴定、庭审辩论等环节耗时长,患者维权成本增加。
在探讨医疗损害赔偿举证责任由谁承担这个问题时,想必大家已经对基本概念有了一定了解。实际上,在医疗纠纷中,这一责任的承担并非简单固定。比如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患者可能需要承担初步的举证责任,证明自己在就医过程中受到了损害等。之后,医院若要反驳,则需拿出相应证据。而对于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等关键要点,医院负有主要举证责任。若您对医疗损害赔偿举证责任的具体适用、证据收集等还有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医疗纠纷处理的更多细节,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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