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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人身损害赔偿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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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16 · 1170人看过
导读:保险公司人身损害赔偿期限包括索赔时效与理赔期限。索赔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起算,超期起诉可能丧失胜诉权。理赔时,保险人收到请求后应及时核定,复杂情形三十日内核定(另有约定除外),达成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义务。因此,发生人身损害后权利人要及时索赔以防错过时效。
保险公司人身损害赔偿期限是多久

一、保险公司人身损害赔偿期限是多久

保险公司人身损害赔偿期限涉及两个方面。一是索赔时效,权利人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若超过此期限起诉,对方提出时效抗辩,权利人可能丧失胜诉权。二是保险公司理赔期限,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赔偿请求后,应及时核定,情形复杂的,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另有约定的除外。达成赔偿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义务。所以,发生人身损害后,权利人应及时向保险公司索赔,避免错过时效。

二、保险公司人身伤亡赔付标准是多少

保险公司人身伤亡赔付标准并非固定统一。在交强险中,有责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商业险赔付则按保险合同约定执行。 人身伤亡赔偿项目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医疗费根据实际票据确定;误工费依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二十年等。而具体赔偿数额需结合事故责任、受害人情况等确定。建议查看保险合同条款,并依据实际情况主张合理赔偿。

三、保险公司人伤事故理赔期限是多久

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请求后,应及时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在三十日内核定,另有约定除外。 若保险人认为有关证明和资料不完整,应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补充提供。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达成赔偿或给付保险金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给付期限有约定的,按约定履行。 若保险人未及时履行,除支付保险金外,还应赔偿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在了解保险公司人身损害赔偿期限是多久后,我们还需知道一些相关要点。比如,若赔偿期限内存在特殊情况导致无法及时申请赔偿,该如何处理?还有,若对赔偿金额有异议,在这个期限内又有哪些途径可以解决?这些都是与赔偿期限紧密相关的拓展问题。当您在人身损害赔偿过程中遇到这些复杂情况,或者还有其他关于保险公司人身损害赔偿期限的疑问时,不要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精准且全面的解答,帮您理清赔偿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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